Murder City 英美法系簡介與法庭答辯範例


本遊戲法庭答辯佔一半以上的比重,也是得分關鍵,因此先簡單介紹一下遊戲依據的英美法律系統與殺人刑責,並提出簡單的範例加以說明。然而,法律部分我也不是專家,誤解錯漏在所難免,發生問題時,以遊戲樂趣為優先考量,GM裁決。


關於英美法系

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(common law system),是英格蘭古代發展而成的法律體系。相對於歐陸法系(civil law system, 台灣現行司法體系偏向該法系)屬成文法,英美法系多屬不成文法,有陪審團制度,強調「遵循先例」,除非某項目的法例因客觀環境或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,否則,只需根據當地過去對該項目的習慣來評定誰是誰非。英美法系審判流程由法官主導,控方先提出欲起訴之罪名,接著控方與辯方在陪審團面前針對該罪名內容提出證據、交叉詰問證人進行攻防,結束後,陪審團負責作出該罪名成立與否之裁決,若成立,則法官負責根據先前同罪名相關判例作出量刑之裁決。因此,對同一罪行,控方選擇以較重罪名起訴即需承擔不成立的風險。


殺人罪

遊戲中JP可將嫌犯以三種輕重不同的罪名起訴。罪名越重,成立的得分越高。同樣是殺人,英美法系以"預謀與惡意"作為罪名的判斷標準,與殺害對象較無關。

1. 謀殺(Murder),預謀殺人,大致有以下二種。
蓄意謀殺/惡意謀殺(Capital murder),有預謀的殺害被害人,通常稱「一級謀殺」。
重罪謀殺(Felony murder),在犯重罪時造成的殺人。比如綁架、搶劫、縱火,非法藥物使用/銷售,性侵害等。

2. 誤殺(Manslaughter),過失殺人,大致有以下三種。
過失殺人(Involuntary manslaughter),由於責任過失、責任無為、粗心大意造成的殺人。
蓄意誤殺(Voluntary manslaughter)(故殺),無預謀的故意殺人。例如激情殺人,被激怒、情緒激動時的殺人。
防衛過當(Imperfect self-defense),在採取正當防衛時造成的不必要的兇殺。

3. 傷害致死罪(Aggravated Assault)
出於故意而傷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,因而致被害人於死,則成立傷害致死罪。 理論上殺人與傷害的差別即為:殺人者必有殺人之故意,傷害者則僅有傷人之故意,實務上只能藉由行為人之加害行為態樣、使用工具、攻擊部位等以為斷定行為人主觀上究係殺人故意,還是傷害故意之標準。

非刑事殺人不一定被判為罪行,也不在本遊戲的起訴範圍。因此若JP提出之描述與證據落在下述範圍,但以上述罪名起訴,那就零分了。 無論如何,這都屬於陪審團的裁決權限。

正當防衛(Self-defense)。
脅迫行為(Duress),被脅迫而造成的殺人。
精神異常,見精神病辯護(Insanity Defense)(欠缺行為辨識能力)。
自殺。


範例

罪犯除了要有犯罪意圖(mens rea)外,還必須有犯罪的構成要件(actus reus),在法庭上是以證據的形式呈現。無論是真是假,起訴時JP都必需由手中提出三張證據(收集到的,非領取的),並以該些證據描述案件。描述案件的重點有三個:一是嫌犯為何殺人,二是嫌犯如何殺人,三是綜合意圖、過程與結果,藉以辯證嫌犯符合JP起訴的罪名。辯方質疑的重點應為事實證據是否充足。

以下是住宅區海狗謀殺案的訴訟範例:

一小朵:法官大人,各位敬愛的陪審團同僚,今天我要提出「住宅區海狗謀殺案」的相關證據,並以謀殺罪正式起訴嫌犯沙鼠。死者海狗於AF 104年16月23日被鄰居發現陳屍家中,經法醫鑑定為食物中毒導致呼吸衰竭死亡。根據對面鄰居的證詞(拿出編號 M 證據,假),死者與被告時常為了冰箱內的食物發生口頭與肢體衝突。此外剖檢報告(拿出編號 N 證據,真)指出,死者胃內有未消化完全的麵粉製品,分析後發現與被告製做的司康餅成分相同。案發當日,嫌犯與死者爭吵後,拿出昨日預先製作的有毒沙鼠屎司康(拿出編號 7 證據,真),喬裝成巧克力口味給死者吃,導致中毒死亡。嫌犯的動機充分,早有預謀殺害死者,手段極其冷血殘忍。因此我認為這是蓄意謀殺,以謀殺罪起訴被告。

蘭教授:庭上,關於本案我已仔細審核JP朵提出的證據,覺得其中有不足的地方。首先沙鼠屎的毒性不高,味道極為刺鼻,被害者不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食用。我認為死者可能刻意吃下有毒的司康,意圖自殺。

法官:嗯,JP朵有需要補充的地方嗎?

一小朵:是的庭上。關於蘭教授所言沙鼠屎的味道,可以經由烘烤乾燥後消除。我認為以此判斷死者意圖自殺並不成立。

法官:好吧,時間差不多了。請問陪審團是否達成結論?

(陪審團竊竊私語一陣,填好記分表格)
(處理計分,擲骰)

法官:根據JAR律法,本庭在此宣告本案謀殺罪成立。


關於法庭答辯攻防以及戲劇性的表現可以參考精典老電影...法外情...
(1985年的片,嘩...原來劉德華年輕時候有鳳眼啊,還有穿短褲的警察喊YES SIR耶,超懷念...)


Author:Gerbil